第(1/3)页 醇香的大骨头汤和米饭融合,让味道不再那么霸道,但是醇厚的更加引人口水。 里面大骨头还带着没剔干净的瘦肉。 满满直接夹了一根大骨头,直接抓在手里,一手拿着大骨肉,一手拿着玉米面的饼子。 先是小心的把头都吃掉,然后对着骨筒开始用力的吸,要把里面的骨髓都吸出来,吃的是手上和小脸都是油。 跟着,里正娘子又端来一大碗新的杀猪菜。 “这是做好的之后留着的,之前冻住了,又热了一下,更好吃了。”里正娘子觉得黑土既然是书生,那身上酸腐的毛病自然不少,可能是嫌弃他们的。 莫予书却是温和的道谢,双手接过了菜。 里正娘子出去的时候还说:“这黑土啊,长的好,虽然是书生,但是比村里那些上了几年学堂,就用鼻子看人的小兔崽子们强多了。” 里正瞪眼:“那黑土家的小娘子这样的人物,嫁的人能差了么?那是书上说道,啥来着……” 里正想了半天,才只能想到一个:“君子!对,谦谦君子,黑土不就是那种人么!” 而莫予书,不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个君子的称号,一手拉着他娘子的小手,一手拿着筷子,还在想,为啥热一热就更好吃了么? 秦晚词解释:“杀猪菜和其他菜不一样,其他菜是新鲜的好吃,时间长了可能就不好了,而杀猪菜,是多做,吃的时候一热,才越吃越香。” 切成细丝的酸菜,大块儿的肥多瘦少的猪肉,酸洌清爽中又带着醇香。 团团看了莫予书一眼:“叔父,一手吃饭,一手扶碗,吃饭不讲话,讲话不吃饭。” 莫予书:…… 熊孩子! 圆圆莹宝则是夹了一筷子酸菜到自己的碗里,然后圆圆又给莫予书夹了一筷子。 “哥哥,你别说叔父了,书上说了,这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,叔父缺的那只手,我可以帮忙夹菜的。” 秦晚词:…… 闭嘴,你娘要脸!莫予言低头笑的不行。 而团团和满满对视了一眼,也默契的一人给莫予书都夹了菜,莹宝也不甘示弱。 就连轩宝,都拿着勺子和筷子,两手并用的给莫予书夹了一块儿血豆腐。 莫予书冷漠脸:就,气氛到了,他不缺个手都不行了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