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飞越了时间的局限” 这首歌现在已经快统治世界了,电台节目点播率最高的,酒吧里唱的最多的,就连大街小巷的音像店里播放的也是这首歌。 现在可倒好,街头卖唱的也被其统治了! 他觉得挺好奇,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还没见过卖唱的,慢步走了过去,站在了人群的最外围。 里面卖唱的应该是三男一女,因为人影看不清,只是有偶尔传出来的的女声。 让他很意外的是,他们居然不是播放的背景音乐,而是现场伴奏。 架子鼓、吉他、贝斯、电子琴等等,倒是挺齐全,他站在外围有滋有味的听着,手跟着节拍来回敲打着裤脚。 他们几个都有各自的分工,配合衔接的很到位,基本功扎实,看样子应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。 贝斯手的功底应该是最深的,直接安插了一段炫技,手指在弦上一阵狂扫,爆炸的音浪翻滚而出。 随着歌曲的演唱,围观驻足的人越聚越多,不少人都举起手机拍摄,还有几个人大声地跟着哼唱。 清澈的声音唱响了这个小公园的夜空,心情也跟着舒畅,有人跟着节拍哼唱,有的跟着节奏摇头晃脑,这就是音乐的魅力,这也是音乐最初被创造出来时,被赋予的精神烙印。 愉悦悲观的心情,放松紧绷的精神,驱除身体的疲惫,洗涤混浊的心灵。 他这段时间不停的忙碌,抄小说、抄剧本、抄漫画,白天还得上课学习文化知识,抽出仅有的时间还得读会儿书,每天紧绷着神经,都快变成神经病了。 今天晚上居然在这个小公园里,被这个不知名的小乐队给缓解了,没有让他在神经病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 倒是挺有缘分的,活该他们遇见自己,相逢即是有缘,能遇见自己,他们也是缘分不浅啊,上辈子不知敲坏了多少木鱼! 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! 他在心里很臭屁的想着。 第(3/3)页